《哈市婦女權益保障條例》將於11月1日起施行,新法規定:除打罵外,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經濟封鎖等都屬家庭暴力範疇。(9月26日《廣州日報》)
  哈爾濱的新規擴大了家庭暴力的範圍,打罵、精神恐嚇、禁閉、凍餓等行為,人們都能夠理解這是家暴,而“經濟封鎖”則不是傳統意義上的家暴,勢必會引發爭議。
  筆者以為,哈爾濱的新規忽略了一個最基本的法律問題,就是夫妻共同財產制,我國《婚姻法》17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①工資、獎金;②生產、經營的收益;③知識產權的收益;④繼承或贈與所得的財產;⑤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從這個角度看,只要在婚姻存續期間,就不存在夫妻一方賺錢給另一方花的問題,因為賺來的錢是共同的,哪怕是丈夫賺來的,妻子也是在花自己的錢,而不是在花丈夫的錢。
  釐清這一點,花自己的錢是不是就理直氣壯多了。這筆錢不是跟丈夫乞討來的,而是本來就屬於自己的。“經濟封鎖”是一種婚內侵權,追償起來也受到夫妻共同財產制的限制。如果賠償一方除夫妻共同財產之外沒有個人財產可用於負擔損害賠償,審判執行也難以操作。即使法院判決夫妻一方賠償另一方若干損失,這一財產是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仍應該歸夫妻共同所有,相當於左口袋的錢進了右口袋,根本達不到填補受害方損失的作用。
  在古代,立法對夫妻財產基於夫妻一體主義,妻的財產因結婚而為夫家所有,否認妻子有獨立的財產權。到了現代,立法逐步註重個體利益,比如建立分別財產制,夫妻雙方約定財產AA制,在這個前提下,賺錢給不給老婆花才有討論的必要。有的妻子會奇怪,怎麼會存在跟丈夫要錢的問題,因為錢都是我掌管著,或者不靠男人也能活的很好。在幸福的家庭里,都無法想象什麼是“經濟封鎖”。家庭暴力往往出現在不幸的家庭里,這樣的不幸很大程度源於妻子的不獨立自主,必須向丈夫討錢花才能維繫生活。有時候,幸福真的不是靠別人的施捨,而是靠自己努力得來。自己強大起來,才能有穩穩的幸福。
  文/普嘉
  
  (辣味時評,一掃就行!歡迎各位親愛的作者關註紅辣椒評論官方微信!同時官方微信平臺將不斷推薦展示優秀作者!)  (原標題:“經濟家暴”別忽略夫妻共同財產制)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gh22ghfile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